学校认真贯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的精神,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的要求,对照“安全文明校园”达标标准,认真履行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责任,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维护校内师生和离退休人员的稳定,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时做好学校治安责任人与各级安全责任人的治安工作目标协议书的签订,层层落实治安责任,做到无“真空”、无漏洞,防患于未然。严格按照人防、技防、物防的有关规定,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及时修订安全保卫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充分发挥人防、技防、物防的作用。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建立了应急反应机制。严格执行门卫登记、验证、问询、防卫等制度,严格落实每日治安巡逻、检查、夜间巡视、卫生值日等制度,作好记录和文件资料归档。按月检查水、电、煤、消防器材等设备设施,发现隐患、漏洞、过期等问题,及时整改。认真做好防汛、防台等季节性安全工作。学校与属地派出所紧密联系,坚决清理、取缔了校园周边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流动摊贩等,营造了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利用升旗仪式、校班会、广播、电视、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包括防火、防盗、防伤害、防灾害性事故以及卫生健康、反邪教、禁毒教育等。邀请法制辅导员定期来校作报告。每学期安排一次消防、一次紧急逃生、一次卫生包扎演练,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自我救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