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职生在就业过程中时有侵害其劳动权益的事件发生。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升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专业部特别邀请了上海市黄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争议仲裁庭庭长朱玲玲老师和立案调解庭主任科员孙维婷“晓”律师给全体学生做了题为“裁智慧业”的系列讲座。
遇·职场
学生中不乏有一部分人在勤工俭学时,被一些公司的口头合同、单方合同等蒙蔽,签下了不平等条款而被剥夺应有的权利。
劳动合同和民事合同有区别吗?“996”的工作时间是否可行?未签合同是否合规?……“晓”律师现场为同学答疑解惑。
之后,被誉为“行走法典”的朱玲玲老师为大家做了法律知识讲解。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是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平等自愿、协商一致,重在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知·薪资
讲座伊始,“晓”律师播放了一段视频,视频中的主人公因缺乏薪资发放的相关法律知识,正当权益受到了侵害。之后,“晓”律师针对案例中存在的问题一一做了解答,如:不可用物品替代工资、工资条必须写明详细款项、“五险一金”中哪些是单位在工资中扣款,哪些是公民自行缴费……
接着“行走法典”的朱玲玲老师上台,给同学们介绍了什么是最低工资,法定节假日和调休的工资如何结算等内容。
虽然两次讲座涵盖的内容有限,但学生听后都觉得受益匪浅。劳动是现代社会人们求得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作为劳动者,要学会用法律这把有力的武器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
商贸财经专业部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