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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1-01-02    发布人:商贸旅游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10年)》《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精神,为保障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开展,特制订《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招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制度上规范

学校设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建有畅通投诉举报的渠道,通过学校校园网、公示栏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等信息,设有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学生及家长的监督;加大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纠正各种违规招生行为。

二.程序上规范

政策公开、办法公开、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

三.宣传上规范

招生宣传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不诋毁其他学校,不擅自组织或参与招生宣传咨询活动,对外发布招生宣传广告或招生信息依法依规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不利用中介机构或个人抢拉生源。

四.政策上规范

严禁计划外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市教委规划处批准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擅自突破招生计划。

五.行为上规范

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学校不向初中毕业学校送礼宴请,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

附: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小华 校长

副组长:范瑾 副校长

龚红兵 副校长

常务副组长:

金蕾萍 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

成员:叶蔚蔚 校务办公室主任兼财务主管

余虹 教务处主任

邱瑾 教育发展处主任

包凌岚 德育处主任

耿伟 信息中心主任

施雯 培训部主任

童丽云 校务办公室副主任兼宣传中心主任

曾晨 教务处副主任

陈志雁 培训部副主任兼职业体验中心主任

周健 商贸财经专业部主任

傅瑜 航空旅游专业部主任

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 汪志颖 校党总支副书记、副校长

副组长:李雅芳 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