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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校园广播规章
发布日期:2021-01-02    发布人:商贸旅游学校

广播站的职责

1、传达上级即学校的文件政策,通知要求。

2、宣传校园文化,好人好事并对违纪现象及时通知。

3、播放班级、个人来稿。

4、义务播放招领或寻物启示。

人员配置及职能

1.广播站站长及各个部门负责人应以身作则,自觉维护广播站的形象,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并虚心听取各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2.广播站实行公平、公开的原则,任何成员都有义务自觉维护广播站的权益,让彼此生活和工作的环境都有家的温暖。

3.站长:(1名)总体统筹,主持广播站的日常工作,负责内部成员管理及督促各项工作完成,承担一切对内、对外的责任,并定期向指导老师做工作汇报。

4.副站长:(1名)计划开支及协助站长工作,负责具体事务,定期向站长做工作汇报。

5.播音员:(4名)主要负责播音工作,也可以收集准备播出稿件。

6.通讯员:由各班推荐一名,负责传达本班稿件。

成员责任,积极分担站内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量的完成布置的各项任务。

办公制度

1.按时播放节目,播音开始和结束时间严格按照节目表规定时间进行,误差不得超过5分钟。

2.播音时间定为每天中午午休时间1200---1230(学校内所有“通知”非紧急情况,也尽量在这个时间段完成)

3.请各科室自行拟好通知稿,并将其拿到广播室进行通知。

4.值班人员按时值班,不迟到、不早退、服从分配、忠于职守,认真工作,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播音制度

1.认真做好每一期节目,做到不旷播、不延播放、不误播放并且对自身节目稿件要熟悉,保证质量,保证时间。

2.每做一期节目要保持主持人姓名、节目名称、开场语和结束语。

3.对所需音乐要做好提前采集。(并注明音乐名称、用途,以方便使用。)

4.节目录制及直播期间,除制作节目的主持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台内逗留,并且不能随意进出。

附件:

招生条件

一、播音员条件

1.学习及生活态度积极向上

2.关心学校和集体,集体意识强。

3.形象气质好、声音洪亮、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

稿件

1)稿件来源

1.由各班同学或老师提供投稿。

2.有播音员、编辑、小记者、通讯员搜集。

(2)投稿要求

1.投稿字迹要工整清晰、不能有涂抹。

2.在稿纸第一行上写下班级、姓名、投稿栏目。

3.将稿件交给编辑或站长。

(附:若对广播站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可以把意见写好交给站长,这样我们的广播站就能更好的为广大同学们服务。)

播音注意事项

1.播音时,必须按照规定操作仪器,不得损坏。

2.播音员固定时间、栏目播音,若无法播出,需要向站长提前申请,找另一位播音员代替。

3.播音稿件必须在播音前一天或两天前交到站长或编辑审阅。

4.每天播音完毕,播音员要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