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施意见》(沪府发〔2007〕35号)精神,《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要求,学校推荐在籍在沪就读、品学兼优,在乐于奉献、团结同学;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专业、注重实践等各个方面表现优秀的同学,申请上海市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14人;二等奖学金21人;三等奖学金3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今年学校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4月28日至5月5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委备案。如果在公示期间,有异议请联系德育处陈志雁(电话50580392);教务处曾晨(电话50582026 )。
具体名单见附件《2017年上海市奖学金(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名单》。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 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2017年4月27日
2017年上海市奖学金(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