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范围与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重点是教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
评选条件
根据教育部《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和市教委有关优秀教师评选奖励工作的精神进行。凡“上海市园丁奖”、“黄浦区园丁奖”获得者,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践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教育理念,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乐于奉献,追求卓越,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及以上,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全过程,坚持素质教育思想,优化育人环境,创新德育实施的途径和方法,增强德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在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方面有显著成绩。
2、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提升专业素养、变革教学方式、实施绿色评价等方面进行实践,起骨干带头作用,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突出。
3、求真务实,结合实践开展教育科研,在教材建设、教育技术应用、实验室建设等反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并积极推广和运用科研成果,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率作出显著成绩,
4、全面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建设方面开拓创新,为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促进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提升。在教育教学管理、实验室建设、学校人事工作、后勤服务等方面,积极进行改革实践,并取得显著成绩。
注:(我校名额8名,含市园丁奖)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
2017年4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