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部门关于 2017年清明假期安排的通知, 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现将 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4月2日(周日)至4月4日(周二)放假调休,共3天。 二、4月4日(周二)为法定节假日,放假一天。 三、4月1日(周六)上班,补上4月3日(周一)的课。 四、请各办公室、教室在4月1日下班后做好三清三关安全工作。
一、4月2日(周日)至4月4日(周二)放假调休,共3天。
二、4月4日(周二)为法定节假日,放假一天。
三、4月1日(周六)上班,补上4月3日(周一)的课。
四、请各办公室、教室在4月1日下班后做好三清三关安全工作。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