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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教职工学习制度
发布日期:2019-01-13    发布人:商贸旅游学校

指导思想:为建设和谐校园,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觉悟,增强教师集体的凝集力和战斗力,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质量,使我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政治学习制度。

1、每位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校长室、党总支组织的政治学习。

2、政治学习分大会集中和按专业部、教研组、工会小组集中等多种形式,分别由校长室、党总支、教务处、专业部、工会小组召集。

3、每学期开学工作安排中制定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计划。原则上政治学习时间固定为每周五下午3:00-5:00

4、全校集中时按已定座位就坐,学校人事负责考勤;分组时按政治学习计划组织学习活动,由分组负责人统计考勤,上报人事。

5、政治学习的内容按照既定计划认真执行,学习可采用辅导报告、主题发言、录像电影、讨论交流等形式学习要突出重点、丰富形式、健全制度、保证时间、注重实效。

6、学习期间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迟到,不中途离场。学校中层干部和教职工党员,在政治学习中要起好骨干带头作用,认真对待每次学习。

7、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事先向校长室、党总支和相关部门主任请假。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者,按旷职处理。每学期末,学校要对每位教职工做好政治学习的考核工作,重点考核出勤情况、讨论的发言情况、撰写心得体会,以及学习活动中积极认真参与的情况。要把政治学习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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