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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上海市商贸旅游校团委关于评选2018年度优秀志愿者服务队、优秀志愿者、明星志愿者的标准
发布日期:2019-12-20    发布人:商贸旅游学校

为发扬雷锋精神,传承助人为乐的优良品质,校团委将评选、表彰2018年度优秀志愿者服务队、优秀志愿者,旨在扩大志愿者的影响力,培养学生的奉献精神,使志愿者服务成为我校团支部建设的一大品牌。

优秀志愿者服务队

一、评选标准(每班限报一支服务队)


1.   志愿者队伍有名称、口号、队长、5位以上成员;(10分)


2.   有规范的组织制度和建设计划;(10分)


3.   每学期至少5次活动材料(包括反馈表、活动文字、照片等);(每次10分,不设上限)


4.   有固定的服务基地,定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基地评价优良;(20分)


5.    附加分:


1)    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志愿者服务(每次服务队3人以上参与加10分);


2)   志愿服务形成品牌,有特色有亮点(10分)


3)    服务队及其成员荣获各类荣誉、表扬(每项5分)






二、评选奖项


校团委将根据上报材料统一打分,排名前30%的服务队授予“校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称号;另根据服务特点设“校特色志愿者服务队”若干。评上“校优秀志愿者服务队”的小队队长,授予“校优秀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称号。


优秀志愿者

一、评选标准 (每班限报1名)


1. 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学年参与志愿者服务次数不少于5次;


2. 在服务活动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 在服务中形成个人特色;


4. 积极参加班级、学校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评选方法


优秀志愿者须由本人申报,填写申报表,经班主任老师同意后方有参加评选资格。参加校级志愿者队伍表现优秀者,由校团委统一提名参与评比。校团委将在优秀志愿者中根据材料和实际表现评选出“校明星志愿者”若干位。

2月26日之前将电子表格发至smlydeyuchu@yeah.net,纸质表格在交于17空乘周子行(浦东校区)17文物1乔忆珺(浦西校区)处,未按规定时间上交视为放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