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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3 “班级家校联系群”管理公约
发布日期:2019-12-19    发布人:商贸旅游学校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校合力共育“有能力的好人”,学校借助网络媒介(如微信、QQ、小黑板等),以班级为单位建立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和家长组成的班级“家校联系群”(以下简称“班级群”)。学校作为“班级群”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班级群的管理,班主任作为群主是“班级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保障“班级群”发挥家班共育、信息沟通等作用,弘扬正能量,不使其成为“焦虑群”、“攀比群”、“马屁群”,甚至是“广告群”,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公约,提出“一条红线”、“两项原则”、“教师三不准”、“家长四不宜”总要求。

 一、一条红线

“班级家长群”内所有人都必须遵循一条基本底线,即任何人不得在群内发布涉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严禁发布不文明的语言和图片内容,不得发布商业广告和网络游戏链接,不得发布涉及影响班级团队文明、聊天争吵和涉及人身攻击的内容。

二、两项原则

1、“班级群”实行实名制管理(用于识别联系对象)。群主由班主任担任,群成员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应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组成。

2、“班级群”信息发布的时间为每天7:00至21:30(紧急情况除外)。注意保护学生家长隐私,班级群主要用于沟通面向全体同学的教育教学要求和安排,个别性问题,家长和教师通过单独联系予以沟通解决,不干扰其他家长生活和工作。

三、教师三不准

1、不准在群内公布考试、测验的成绩或排名、布置额外作业等信息;

2、不准在群内发表对于个别及部分学生的点名批评言论,严禁发布针对部分或个别学生、家长或其他教师的负面信息;

3、不准在群内发布任何与家校联系无关的信息、言论(含集赞、募捐等活动链接),严禁班主任在群内上传带有商业性质的广告信息。

四、家长四不宜

1、不宜在群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拉票、红包、集赞等与学校、学生及家校联系无关的内容;

2、不宜因刷屏影响其他家长接收老师信息或重要通知,“班级群”不做聊天使用;

3、不宜在群内频繁发布所谓“晒娃”信息,避免发布仅涉及个人及子女诉求的信息(可选择并征得老师同意后与老师私聊);

4、不宜在群内发布影响班级氛围,乃至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有矛盾可在班主任协调下解决,不在群内争吵,创造和谐的“班级群”氛围。

家校双方要携手将“班级群”管理好,使用好,使其发挥最大的管理效益。班主任作为群主,要及时发现、指出并纠正群内的“踩红线”行为;教师如有违反“三不准”相关要求,学校分管领导及德育主任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屡次违反的将影响其个人考评;家长如有违反“四不宜”相关要求,班主任、班级教委会成员将约谈该家长,屡次违反者将由学校分管领导及德育主任与其沟通。

班主任在群内和家长沟通时,要注意所公布的内容面向全体,如对于所有学生都要参与的事情,可以通过“班级群”尽快地让所有家长知悉,也要注意沟通的艺术,不使家长产生过多焦虑。家长要注重自我调节,做到良性沟通,理性对待“班级群”,真正使“班级群”成为家长为班级建设献计献策,分享科学育儿知识、教育理念方法和报道学校班级正能量新闻的平台和载体。

 

 

德育处

2018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