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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35 教师企业实践的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9-01-23    发布人:商贸旅游学校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

教师企业实践的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上海市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文件精神,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的意见》,规范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的管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全面推进我校“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更好地实现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目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任务要求

切实提高本校专业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打造一支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创新型“双师”教师。

1、招生就业办、专业部要充分发挥教师与实践企业间的桥梁作用,与企业建立产、学、研互动的协作关系,拓展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扩大教师实践场所。

2、教育发展处要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安排好专业教师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结合具体专业,明确下企业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尽量安排教师在假期到企业实践,要求任课教师每五年至少到企业实践(累计)一年以上。

3、专业教师到企业,采取顶岗实习、合作研发、带学生实习等形式,并与调查研究相结合,及时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及实践应用情况,充分了解相应的业务流程、岗位素养、知识技能要求,积极参与项目实践与研发,努力提高自身的“双师”素养。

4、专业教师带着教研课题参与企业实践,提高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文化课教师和相关管理人员要定期到企业进行考察、调研,了解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要求,以就业为导向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与管理研究工作。

6、 学校把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情况作为评优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实施

教师需向所属专业部提出企业挂职实习申请,由专业部统一报送教育发展处审批落实。

教育发展处负责教师企业实践的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教师在企业的实践情况,做好沟通联络工作,了解教师在企业的工作、学习情况,探讨、交流、解决有关问题。

三、管理要求

1、各专业部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教师队伍的实际,制定本专业部教师企业挂职实习计划,教育发展处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地点及相关事宜,也可由教师自行联系,报送教育发展处审核。

2、挂职实习教师认真做好个人挂职实习计划,填写《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表》。

3、教育发展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教师到企业挂职实习教师的过程管理,如实地或电话查访、组织阶段汇报等。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