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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创建首页 > >> 党的建设加强 主体责任落实 >> 党群工作 >> 3-10-27
3-10-26 关于学校参加区合格职工之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20    发布人:商贸旅游学校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将参与2015年度黄浦区合格职工之家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关于做好2015年度黄浦区合格职工之家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和《黄浦区工会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现就做好2015年度合格职工之家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名额

按照《意见》要求,合格职工之家每年进行评选。凡我区基层及基层以上工会组织(不含区管工会)可以申报2015年度合格职工之家。凡符合合格职工之家条件的,名额不限。

二、合格职工之家条件和评审办法

(一)合格职工之家条件

基本达到全总提出的“六有”工会标准(即: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建设心系职工、善于维权、开拓进取的骨干队伍;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满足职工的多样化需求;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实现工会工作的群众化、民主化、制度化、法制化;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真正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切实让职工群众感受到工会是“职工之家”)。

    具体条件参见1、《黄浦区工会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中有关职工之家创建的相关内容和标准;22015年度黄浦区合格职工之家创建内容。

2015年合格职工之家荣誉称号将作为参评2014-2015年区先进职工之家的基本条件。

(二)评选步骤和办法

1、工会申报。工会组织按照合格职工之家标准结合年度工会工作总结进行自查自检,并将结果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由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对建家工作和工会主席进行满意度无记名测评。符合要求的,填写《2015年黄浦区合格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登记)表》),向区管工会申报。

2、考核评选。各基层工会结合年度工会工作考核做好合格职工之家评审工作,特别要重视申报单位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对建家工作和工会主席的测评意见。

(三)申报时间节点

各基层工会填写《2015年黄浦区合格职工之家申报(登记)表》,纸质表于2016120日前上报区教育工会。电子表传邮箱:jxgongh@hpe.cn。联系人:秦益军,联系电话:63871791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开展自查申报

各级工会要把合格职工之家申报评审工作作为规范工会建设,增强工会凝聚力、吸引力的重要抓手,认真对照创建要求和考核标准,做好总结自查工作并提出申报。

(二)严格组织考核评选

各区管工会要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稳步推进的原则,认真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开展自查申报工作,并对照标准把好关,对基层工会提交的《申报(登记)表》认真核实,切实担负起相关考核职责。区总将结合2014-2015年区先进职工之家的创建评选活动对基层工会的《申报(登记)表》等材料及公示开展情况等进行抽检,抽检中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评选资格。

    2014-2015年区先进职工之家创建评选的相关文件将另行下发。

   

 

                                    黄浦区教育工会

                                   2015年12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