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首先教育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增强学校育人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探索学校育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和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学校育人工作质量,努力实现学校的育人目标,培养一大批优秀人才,特制定本方案。
一、 实施导师制的宗旨与意义
(一) 工作宗旨:
基于职业教育的深入发展和社会及企业对育人质量更高要求,学校教育理念和育人模式,必须随之有相应改革和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职业教育和市场经济联系紧密,必须坚持市场经济发展为导向,改革职业教育的育人模式。对学生实施生涯规划指导导师制,加强对学生个性化、个别化和人性化指导,加快人才培养模式与市场的无缝对接,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是学校育人工作的根本宗旨。
(二) 积极意义:
1.“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是现代教育的基本共识,必须落实到教育实践的各个具体环节中和教育工作者的具体行动中。学校育人的主要方法、途径和模式,仅仅依赖传统的班级化管理、班主任教育,已经不能完全满足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和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建立以导师制为载体,树立新形式下育人新观念、探索育人新模式,是落实“以生为本”的改革措施和具体行动。
2.现代教育必须关注学生内心发展和潜在需求,建立育人导师制,意图在改革育人机制下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以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和终身发展为指导思想,通过构建个性化、个别化及人性化的育人机制,使学校的育人工作更接近学生实际,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促进学生知识技能、道德素养和心理健康共同成长,从育人机制上提高育人的实效性。
3.教育的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育人质量,示范校建设的本质是育人质量的提升,职业教育要满足社会发展对多类人才的需求,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传统方式的整体规划和集体教育,这种大一统式的育人模式已经不能满足新形势,新任务下的要求,必须改变育人观念,突破传统育人模式,实施导师制就是一种很好的探索和尝试。
二、 实施导师制的目标与要求
(一) 工作目标:
1.实施导师制,是对部分优秀学生实行个别化的生涯规划指导,变集体化教育,大一统式的指导为个性化的服务。从育人的形式和方法上变训导为对话,从机制上形成导师与学生对话、交流、沟通、释疑、理解、帮助、指导等为特征的个别化、个性化和人性化教育。
2.导师须用核心价值观指导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以德育人,明理知礼,筑牢思想道德基础,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3.帮助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精神境界,增强良好的职业素质、敬业精神和合作意识。同时能让学生接受良好的文明素养指导,培养出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人文素养、现代意识和兼备一些优秀特质的人才。
(二) 工作要求:
1.导师要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上,以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为导向,与学生共同商议制定符合学生实际发展目标的生涯发展规划。
2.导师要认真研究和善于发现学生的兴趣爱好及个性特征,开展具有活力的个别化指导,能够帮助和指导学生个性化发展。
3.导师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认知能力,制定长期的指导计划,循序渐进地开展生涯规划指导,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素养。
4.导师在指导受导学生的过程中,要尊重学生、开展平等对话,同时要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能随意泄露学生不愿公开的私密。
5、导师要加强与班主任的联系,处理好班主任的关系。导师制是对班主任工作的补充,不是取代或取消班主任,两者相辅相成,加强交流、及时沟通,发挥育人的整合功能。
三、 导师制工作制度:
1.建立导师制。导师和受导学生的比例不高于1:3,原则上实施个别化指导。
2.导师要为受导学生建立指导档案,记录指导的内容。对指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何解决以及阶段目标的达成度要档案记录,并且要有学生自己的受导感受。
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结合谈话制度,导师要建立每月至少一次的定期谈话时间,了解受导学生的成长情况。不定期谈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原则上每周一次。
四、 导师队伍与受导学生的选定
导师:部分共产党员及优秀班主任、校友会、企管人员、劳模、德育专家、骨干教师、专业组长、教研组长等。
学生:自我申请和推荐相结合。
五、 实施导师制工作评估
1、建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对导师工作进行常规的工作检查和管理,保障导师制工作的正常运行。
2、.建立对导师制工作的评价制度,每学期或学年对导师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评估,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具体方法另定。
3、建立导师制的激励措施,将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晋级的重要依据,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导师制工作。
中共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总支部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