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二届区委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做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区委和上级党委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学校改革中心任务,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线,以提高依法治校能力和办学水平为重点,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与学校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水平,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提供坚强保障。现就今年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推进党风廉政教育。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围绕“三会一课”和中心组学习,坚持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党总支、中心组的学习计划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及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体系。一是党政干部带头上党课,组织党员开展专题党课学习,深入研学党章党规,着重落实学习实效,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起宗旨意识和纪律意识,严守政治“红线”。二是结合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传达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开展思想动态分析,对全校干部提要求、敲警钟,自觉践行教师廉洁自律准则。三是抓好正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引以为戒,绷紧作风之弦。通过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二、认真履行总支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廉政体系建设。
(一)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精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原则,建立以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牢牢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体领导责任,书记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二)健全体制,建立防控体系。
以抓好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主要内容,以热点难点问题为抓手,以让人民满意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中共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总支委员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方位贯彻。学校党政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责任落实中,层层签订《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现目标责任书下达全覆盖。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及主管部门关于“校务公开”的实施意见,做好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并落实政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完善《中共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总支部委员会党务公开内容目录》。明确“四个一”原则:每年进行一次党员公开承诺;每年召开一次党员群众座谈会;每年向全体教工报告一次党务工作;每年接受一次党员群众民主测评。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会议、校园网、手机短信、公告、校报等形式在党内外公开,使党务公开工作具体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强化职责,加强自身建设。
不断强化对干部任用、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招生考试、基建维修、招标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评优评奖、绩效考核、内部审计等方面以及“三重一大”等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协调、监督作用。通过研究、部署、协调、督促、检查“五步工作法”展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执行廉政培训、谈话、报告、承诺“四位一体”的教育模式,不断健全完善党员干部工作约谈、廉政谈话制度,定期开展培训、谈话等廉政工作,真正使中层以上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制度明摆在面上,发挥在实处。
三、着力发挥执纪问责效力,强化各项纪律贯彻落实。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政班子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各项重大问题上严格按照集体领导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及议事决策规则讨论重大事项,形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程序化决策等决策机制。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按制度和规定贯彻落实,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管
一是全面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区各项规定,强化工作措施,修订健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二是亮证收费,过程科学化、制度化。对外招贴“收费公示栏”,如实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常设收费监督信箱,公开向校内师生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通过“学生事务中心”,及时解答学生及家长的问题,使他们真正做到明白交费、交明白费。三是强化制度建设。根据最新精神,进一步修订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采购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四是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学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以项目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项目建设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发包,项目竣工后严格进行验收,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化管理,保证项目实施有规有矩、监管有效。
(三)严控“三公”经费,强化公务监管
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学校培训费管理办法》执行学校“三公经费”,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行为,严格控制出国和外出考察。公务接待方面,全面规范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有效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公务用车方面,全面实施里程监测油耗,派车用车严格遵循公务性质;公务外出和出国方面,学校一律实行规范化审批程序,严格审查因公出国任务,严格控制人数、在外时间和费用标准,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四)加强组织纪律,严格干部监管
坚持以《黄浦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为指导,按照“健全制度,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的思路,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重视选人用人质量。规范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办事,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合理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五)强化师德教育,持续推进四风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九个严查”及学校相关规定,突出“四个着力”,抓住重要节点,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及市区有关规定的现象,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加强对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情操教育。结合师德师风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加强对教职员工遵守教师师德情况的监督检查,激励引导广大教师能够爱岗敬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教师。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党总支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