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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9    发布人:商贸旅游学校

根据沪教委基(199857号文件和市教委教研室《关于申报2016年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精神,经研究,2017年度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及评审工作将继续进行。这项工作由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主持实施,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负责课题的评审立项与成果鉴定及评奖工作。现将申报2017年度课题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中等职业教育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8111日及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和研究人员(包括校长、教导主任和区县职教教研室从事教研、教科研、德育等研究人员,下同)。

二、申报者资格和申报程序 

()具有一定研究水平的初、中级职称的本市从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青年教师,须由两名(至少有一名同学科/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专家)对课题进行推荐并经学校同意(盖章)后,再由市教委职教处组织的五名具有高级职称的成员参加的论证组对申请的课题进行论证。通过后,由市教委职教处批准盖章,最后向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提出申报。

()申报以一人为宜,如以课题组形式申报,人数一般不要超过3人,且申报者必须是本研究课题的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也应为初、中级职称的适龄青年教师。

()申报者如已有立项课题,则必须完成结题并经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学术委员会鉴定合格后,方能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课题条件和课题研究期限

()研究的领域应在教育思想、课程教材、教育教学过程、现代教育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应用、教育教学评价、教育教学管理等实践或理论研究的范围内。

()研究的课题必须在实践或理论上对促进职教教育教学(课程教材)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效益等方面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课题研究经费

被批准立项(且结题评审合格及合格以上)的课题,每项研究经费为人民币2000元。

五、申报期限和《申请书》填报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务必于2016年9月18日前将填好的《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样表见附件,“专家推荐意见”一栏必须有一定文字内容,且有两名专家署名(盖章);“区、县教育局职教教研室推荐意见”一栏可免填]电子稿发至教育发展处张鹤萍老师处(AM平台或电子邮箱:1228481304@qq.com电话:13611988649),并由教发处组织校内初步评审和筛选(每校选送申报课题不超过2项),并统一上报。

附件:

上海市青年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

教育发展处

 

二○一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