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室: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测评指南>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55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相关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56号)相关要求,现全面开展诊断性测评工作。
测评时间:2015.10.19--2015.11.3
测评对象:全体中、小、幼在编在岗的干部及教师;2018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教师、校(园)长可自愿参加。
具体操作步骤及填写详见附件说明。
测评中如遇到问题,可联系客服人员,联系电话为:25653066
附件 上海市中小幼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诊断性测评操作步骤及填写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