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战“疫”——后疫情时代,旅游合同纠纷处置有依据
发布日期:2020-09-14 15:38:37   作者:商贸旅游学校   

2020年的旅游业被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阻挡了脚步,让原本的旅游旺季变成了退订旺季。旅游业损失惨重,但同样严重受影响的,还有众多游客。疫情发生后,社会进入涉疫情旅游合同纠纷多发期成了必然。那么旅游企业和游客在疫情这一特殊情况下如何维护各方利益,与以往的法律处理有很多不同之处。



2020910日,适逢第36个教师节,董朝霞旅游服务与管理名师培育工作室与冯国群旅游服务与管理名师培育工作室开展联合学习活动,共同聆听了来自徐汇区金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旅局法律顾问刘巍嵩主任律师的精彩讲座。

刘律师结合他丰富的经验,为两个工作室成员生动的介绍了疫情期间旅游纠纷的处理,从“疫情期间确定无法出游,旅游者是否能解除合同”、“受疫情影响变更旅游合同,由此增加的费用谁承担”、“解除合同后,如何退还费用”、“旅游时因疫情滞留,额外支出的费用谁来承担”到“旅游时遇上疫情如何减少损失”等各种情况,为大家做了详细解读。刘律师说:“在不可抗力的基础上增加了客观事实这个法律依据,在损失赔偿方面强调余额赔偿,办法总比问题多。在拿捏好平衡的基础上,把这些问题处理好了,也有助于把疫情对旅游企业、游客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更好地保护旅游业,助力旅游业的全面恢复。”疫情期间两万多件投诉在法律工作者、旅游工作者和旅游者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的基础上,没有形成任何大型严重的法律事件,充分体现了政府的执政能力和水平。



通过学习,让成员们切实感受到“依法”和“妥善”,是处理特殊时期旅游纠纷的两大关键词,而这两个要求,既强调纠纷解决要置于法治框架下,也要求纠纷处置需要拿捏好分寸,平衡好多方权益,也为疫情后的旅游业复苏保留了希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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