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年疗休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6-01-15 03:05:50   作者: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保障教职工身心健康,现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精神,制订我校暑期疗休养方案。

二、领导小组:

李小华、汪志颖、赵滨生、夏添、龚红兵、叶蔚蔚、邱东梅

三、疗休养计划:

(一)、疗休养时间:每年7月中旬

(二)、疗休养对象:

1、当年在编在册教职工(包括不在岗、当年退休人员)

2、参加工作满5年的教职工,每四年一次

3、优先考虑临近退休的教职工

(三)、疗休养线路: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四)、疗休养经费:按照教育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四、疗休养操作流程:

1、制订疗休养方案

2、公示疗休养地点、时间、人员

3、上报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备案

4、联系旅行社

5、启动本次疗休养工作

五、疗休养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思想(中层以上干部带队)

2、制订计划、统一安排(公示方案、名单)

3、统一实施、以休养为原则(不跨省、不调整住宿宾馆)

4、严格纪律、规范操作

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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