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贸旅游学校教职工体检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6-01-15 03:04:44   作者:   

为使每位教职员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并及时做好有病早发现、早治疗、学校特制定教职员工健康体检工作制度。

1、全校在编教职工每年健康体检一次,时间安排为每年的一月份。

2、健康体检经费由学校承担,每年学校拨出经费,作为教职工体检预算。

3、体检项目确保对教职工身体重要器官进行全方位检查。如果在学校规定体检范围外的体检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4、体检具体时间由医院体检中心与学校工会协调查后统一安排,体检时间为一周,教职工根据自身情况向工会报名,工会做好组织工作,保证体检工作顺利进行。

5、每次体检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参加,不能由他人顶替,教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体检,否则视为自身放弃体检。

6、体检全部完成后,体检报告由医院体检中心交付给学校,学校再分发到教职工手上。

上洚市商贸旅游学校

2015年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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