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认真贯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的精神,按照《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上海市社会治安防范责任条例》的要求,对照“安全文明校园”达标标准,认真履行治安防范和综合治理责任,坚持教育与管理、治理与建设相结合,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网络信息安全,维护校内师生和离退休人员的稳定,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